各单位:
为了确保2009年科研奖励工作顺利进行,同时配合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科技/社科统计年报工作,现就今年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:
2009年度我院教职工出版的专著、编著、教材及发表的论文(包括在论文集、增刊上发表的论文),参加的各类学术会议,取得的厅局级以上的科研奖励等。
二、具体要求:
1、所有统计成果均以正式出版为准,由我院教师完成但未署学院名的论文不在统计之列。
2、所有成果只由第一完成人按版面署名将所有作者全部填写,其他人员不得重复统计;第一作者非我院教师的,请在备注栏注明。
3、统计表格统一采用Excel格式,A4纸横向打印,各单位负责人对所报成果严格把关并签名盖章。表格样式请从科技处下载中心下载,不得随意变更。论文发表刊期应注明某年某期,国外期刊应注明国别(中文)、出版年份、卷数和论文起止页,填写不清楚者一律按增刊对待。
4、所有登记论文均需提供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,原件核对后退回,复印件(包括刊物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论文首页)留学院存档;成果是著作的,需提供著作1本;获奖成果须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;被转载、收录的论文必须提供中国科技情报检索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截止时间:2009年12月21日
因时间紧,任务重,望各单位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(名单于12月7日报科技处),确保统计结果真实、准确,防止错报、漏报。
上一条:
校庆通知
下一条:
关于申报2010年陕西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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