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201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受理,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资助对象 2011年院级科研项目申报范围包括: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项目。资助对象为我院在职教师,申报者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,能在2-3年内取得预期研究成果。
二、申报条件与要求
1、申报者可参照2010年各类项目申报指南选题,也可自行设计课题。
2、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它院级项目的申报;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课题最多不能超过2项;所有未结题项目(含国家、省、厅、院级项目)的主持人一律不能参与新项目的申请。
上一条:
关于近期校车运行调整的通知
下一条:
关于2010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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